如題,我昨天中午12點40分發生車禍,因為對方說會全部理賠,人又很客氣,又礙於上班顛峰期間,所以他希望我不要報警,趕著去上班,說下班後會打電話給我,所以也就沒有報警了。下班後他有打給我,改口說可能我車速有過快,所以才造成車禍,很沒道理!不願意賠償。於當晚12點初在朋友的陪同下去警局做了筆錄,當下還打了電話給他,但他似乎不願意去做筆錄的樣子,警察說他不過來做筆錄他就沒有辦法幫我送去調解委員會,那請問我該怎麼辦?(警方感覺怕麻煩)我有了驗傷單,還有目擊證人,現在只知道說可以告他傷害罪,那請問我之後接下該怎麼走比較好?(越詳細越好)(受傷的部份是輕微擦傷,目擊證人不希望出庭)如果私下談對方卻又不願意賠償的話呢?傷害罪依我大學生來說,如果是你們會願意走法律途徑嗎?還是會就此吸收當一個經驗呢?(車子費用在9000元)...Showmore
事後報案,對方不做筆錄(急)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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