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時入口問題[1天](20點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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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在左入口對方再右入口
我媽被撞可是責任依辦依辦
不知怎樣很長.......
那裡沒紅綠燈也沒代轉區]
請問左入口讓又入口
還是又讓左
Update:
可以要求精神補償費用媽
可以去驗傷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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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6-17
智多星回答你~我媽在左入口對方再右入口我媽被撞可是責任依辦依辦不知怎樣很長.......那裡沒紅綠燈也沒代轉區]請問左入口讓又入口還是又讓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我方可能因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但對方也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等肇事次因,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2011-06-1911:29:27補充可以要求精神補償費用媽可以,得求償的項目如下,供你參考:你可依下列的求償項目,列出一張理賠明細,方可知合理的金
Elma avatarElma2011-06-17
不是很了解你說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交岔路口),依序如下
A指揮人員
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
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
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
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先釐清CDE妳們是否有優勢不然F對方比較有優勢=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6-18
正確是不管那個方向,只要看到車就要禮讓,沒有禮讓就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