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開車交通問題!!汽車超速 - 汽車Bethany · 2009-06-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開車超速被拍照~請問一下喔它的告示牌和路面都是寫限速60那我收到罰單它上面是寫限速60超速24公里~我開到84公里!但不是有緩衝時速10公里嗎?可以開到70公里那它超速是時速多少以內和超過多少分別罰多少錢啊????汽車開車All CommentsHedwig2009-07-03它的限速算法是...以道路限速 60公里來說...您是速度如果在 70公里,那麼您是在合理限速範圍內...如果速度是在71公里,那麼您就算是超速 11公里了...而罰單金額的算法為超速罰款一千七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不等超速二十公里以上罰款一千九百元,每超速二十公里罰款增加二百元所以基本上您的罰單應該是要繳交 1900元... 2009-06-30 13:43:49 補充:查了一下...超過20公里未超過40公里是繳納期限內要1800元但是...還是要看罰單上所寫或是監理單位的判定...現在一般都是電腦作業...所以啦!!!請自行判斷...Emily2009-06-30不用等電腦或監理站定.因為這有一定的裁罰準則.不是誰說了算.一切要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做準則裁罰.Blanche2009-06-30多10%是照相機的設定值並不是你就能超過速限10%不受罰Jacky2009-06-29期限內繳納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違反事件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一裁罰基準(新臺幣:元)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備 註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二十公里 以上未滿四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一二OO │ 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四OO 一六OO 一八OO 二OOO 記違規點數一點。 汽車 一八OO 二OOO 二二OO 二四OO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四十公里 以上未滿六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一二OO │ 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六OO 一八OO 二OOO 二二OO 記違規點數一點。 2009-06-30 18:07:52 補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 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 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 里。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 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峰:說的於理有據Related Posts買汔車問題,請各位前輩提供寶貴的意見,謝謝!從台南到台東.....哪種汽車衛星導航較好用台北地點一些問題點數不夠可在開給您20點我要買摩托車,該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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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速度如果在 70公里,那麼您是在合理限速範圍內...
如果速度是在71公里,那麼您就算是超速 11公里了...
而罰單金額的算法為超速罰款一千七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不等
超速二十公里以上罰款一千九百元,每超速二十公里
罰款增加二百元
所以基本上您的罰單應該是要繳交 1900元...
2009-06-30 13:43:49 補充:
查了一下...超過20公里未超過40公里是繳納期限內要1800元
但是...還是要看罰單上所寫或是監理單位的判定...
現在一般都是電腦作業...所以啦!!!請自行判斷...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做準則裁罰.
並不是你就能超過速限10%不受罰
期限內繳納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違反事件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一裁罰基準(新臺幣:元)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備 註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二十公里 以上未滿四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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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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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違規點數一點。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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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四十公里 以上未滿六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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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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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OO
二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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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違規點數一點。
2009-06-30 18:07:52 補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
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
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
里。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
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峰:說的於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