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刑法例題((關乎客觀規則理論 - 貨車David · 2010-07-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甲駕駛貨車未遵守交通規則,且未保持安全距離,甲超車轉彎時,其車後輪掃到自行車騎士乙,造成乙死亡。鑑定報告指出:以血液中有輕微酒精含量,試問甲之刑責。主要想請問乙之死亡是否可歸責於甲實務上又傾向何種解法?(因為很多書上都寫不可歸責ex風險不可避免理論、罪疑唯輕理論)依本題,貨車All CommentsLiam2010-07-21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甲為貨車司機,其職業為反覆從事業務活動之人,對於駕駛車輛之注意義務水準,自高於一般駕駛。又甲既未遵守交通規則,且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超車轉彎時,其車後輪掃到自行車騎士乙,造成乙死亡之結果。無論從「因果歷程」、「客觀歸責理��Hedy2010-07-20乙雖有酒精反應,但犯罪事實不能建立在【可能發生的預測上】不能說【如果乙怎樣怎樣怎樣,甲就不會怎樣怎樣怎樣】這些都是推測,不能作為犯罪事實之認定,仍成立因果關係再來依【交通信賴原則】,甲有違規,必須對乙死亡負責至於故意還是過失,題目上無從判斷,但過失的可能性較高暫以過失致死論之,�Agatha2010-07-20採"風險升高理論"的學者會支持你的論點,所以,可以參考風險升高理論就可以知道了;惟目前多數說採的是客觀歸責理論之"結果可避免性"來解決此類問題,本案由於乙喝了酒,即使甲保持法律所規定的安全距離,結果一樣會發生,因此主張結果必須有可避免性之學者,就會認為在本案中的�Mia2010-07-22酒測吹氣逾0.2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逾0.05%為「違規」,若酒測吹氣逾0.5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逾0.11%則為「違法」,亦即公共危險罪,不得不警戒自己!不過要提醒的是,不論酒測值有無逾標準,都跟肇事責任無關,因為還是要根據「路權」、「因果關係」及「有無過失行為」作為判斷的依據!路權之認定��Related Posts非常急!弟弟用親大哥的身份給警察開罰單~請大家幫忙!中壢市誰有貨車能幫忙在一下東西被別人欠錢時怎麼辦台中有誰需要廢木材職業大貨車駕照可以開計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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