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農曆過年前在產業道路(沒有任何分格線)我開車 時速沒超過40公里跟前方來車會車時突然一台機車從前方來車的後面超過來我車道要超車 當然那個時候我根本來不急煞車後來我馬上下車扶機車騎士到路邊 然後報警 警察來拍完照 測量完後我就跟警察到醫院看那位機車騎士然後做筆錄 重點來ㄌ..那位機車騎士住院觀察2天後出院後來就避不見面 我車子去修理2萬4千塊它機車也去修理2萬多 前2天對方打電話來了說要合解 它門居然說..它門有去請教保險公司說什麼現在這種車禍理賠都是5 5分帳 我車子修理2萬4 它門只賠1萬2 然後我又要辦出險賠它門機車一半修理的錢(辦出險我明年保費大約要增加3~4千塊)我開車無緣無故被機車撞 然後又要自己虧錢 這世上還有天理嗎???? PS那位機車騎士當時有去輕微撞倒頭部 因為它安全帽有戴沒扣 可以請那位大大有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小弟我感激不盡..^^
Update:
因為我的已經不是新車囉 所以沒有全險 只有基本的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因為第三責任險裡面有一條 財損 我是要以這條保險下去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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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的已經不是新車囉 所以沒有全險 只有基本的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因為第三責任險裡面有一條 財損 我是要以這條保險下去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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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點通知你的保險公司
他們就會處理
車禍人沒傷亡都好處裡
PS雖然你的車不是新車也可以保限額的丙式車碰車險
保費約3000~4000元不等
0935523403敝姓何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忠貞的保險理賠員想要替公司省錢,就會有如你所說的五五分帳.本件如警察所繪製之現場圖,對方在道路偏左方,即為肇事主因.
PS:在當時未清理肇事現場之前..你可有打電話給你ㄉ保險公司.且要求專員親臨現場做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