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追撞車禍!小客車被「水泥車、拖板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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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台灣這座寶島
檢討受害者本來就是基本美德

你看國外的路權等級
行人>腳踏車(機慢車)>機車>汽車>大客車

台灣獨領風騷
大客車>>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

行人基本沒有人行道可以走
跟腳踏車一起擠在路肩
騎樓根本無法走
因為騎樓=機車停車場、攤販
偶爾還要閃違停跟機車爭道

機車要二段式、不能騎內線
不然基本上都會被四輪逼車追撞

大客車基本上就是食物鏈的最上層
想殺誰就殺誰

所以佳龍說的看到大車退三步
可以直接翻譯:
看到行人、機車、小客車這三個就弄上去
反正不閃是他們的問題


是說台灣人好像對保持安全距離很陌生
每次在路上後面有車逼近我就很緊張
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還會被後面喇叭逼車

祝那些不知道安全距離的駕駛
早日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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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2-05
你當作台灣GDP是靠誰撐起來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2-06
看到學長還不問好
Donna avatarDonna2021-02-08
所以警察說看到大車為何不閃其實也沒錯吧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2-08
是說為什麼你前車不跟後車保持好安全距離呢
Tracy avatarTracy2021-02-08
其實同條路上四面八方都貼著二輪我也怕怕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2-09
看不下去可以離開,真的可以離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2-11
最近才一個被用殺人罪判12年啊......
有上新聞歐...一審8年多,二審判到12年多
Lydia avatarLydia2021-02-11
或者是那個開車撞死前妻跟律師的,也是殺人罪啊
既然已經假設是"開車殺人",那就滿足犯意要件了
Emily avatarEmily2021-02-13
才12年 哭啊
Delia avatarDelia2021-02-13
12年是另外一案,不是開車撞死律師跟前妻這個歐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2-14
什麼鬼邏輯...法規是法規, 人命是人命
Kumar avatarKumar2021-02-17
難道說宣導路上看到瘋子在揮刀要閃, 就代表拿刀的比
較大? 你不閃可以站遠遠的報警
Una avatarUna2021-02-19
錯了,生態鏈最高等級的是「法律人」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2-19
開車撞死人都4不小心的啦
Kama avatarKama2021-02-20
用殺人罪已經很進步了
Una avatarUna2021-02-20
你這樣沒有車板價值啦,這邊撞測沒五顆星收入沒300
萬都沒有活著的資格喔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2-20
路上不少汽機車安全距離都抓超近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2-24
停在大車後面真的把距離抓遠一點比較保險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3-01
但是這是從後面撞過來的 我是大車如果煞不住就油門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3-03
一拜 撞死比較便宜 反正我有沒有犯意誰知道
路人的生命不重要 撞死當作解成就
Joe avatarJoe2021-03-06
這年頭開卡車沒撞死過人都不好意思說自己開大卡車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3-07
都在比誰撞死比較多的勒ㄏㄏㄏㄏㄏ
Delia avatarDelia2021-03-11
你看透台灣交通食物鏈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3-12
買一台10萬中古車都比騎幾十萬重機在路上還安全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3-16
明明就機車最大,鑽來鑽去,一堆神切,轉個彎還會被
3,4台機車包圍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3-18
綜合以上所述 騎機車的法律人最大
Hazel avatarHazel2021-03-22
國外是弱勢要保護 台灣是弱勢要盡情欺負以示優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3-27
中肯推
Andy avatarAndy2021-03-31
不是開大卡車的法律人最大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4-04
中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4-06
真的,這國家搞的只要開車就能撞人,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