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20日發生車禍,當天情形是我要在下一個路口右轉,於是我等停紅綠燈後便馬上打右轉燈切入右轉車道,準備右轉時還確認右後方無機車才右轉,此時突然聽到碰撞聲我嚇了一跳,往後看一台機車倒在地上,於是我馬上停在路旁走回去看,卻被路人罵說我專彎車,沒禮讓直行車,這讓我很冏...當時情況我看婦人受傷情急之下打電話報警並叫救護車送婦人就醫.而我則留現場等待警察來處理車禍現場...交通警察告知我,因雙方沒保留現場並都移動車輛過.所以只能依地上煞車痕和機車倒地滑行痕作研判.交警研判說這不是真的撞.而是機車的把手擦到我的後車門造成的擦撞....等現場處理完我馬上去醫院探視婦人.醫生說婦人鎖骨破裂要開刀.對方家屬則說希望我離開讓病患休養.於是我隔天去警局作完筆錄又去了醫院探視.家屬說剛開完刀在加護病房.我上前關心那位婦人但是卻遭到冷眼相待...這幾天我也很積極打電話關心.對方沒一星期就出院她老公也說傷勢有好轉.且期間我也有告知我有保險可理賠...這幾天對方一直打電話來問我車子保險賠償事項.我也是積極幫他們問...雖然責任歸屬還沒釐清..但是我看婦人受傷心軟也就不想和他們吵.誰知對方卻說我撞他...要我賠償.我簡直哭笑不得...我明明在右轉車道.且確認後方無車才右轉.且當時下班時間有交警指揮交通.我又不是白痴後面有車我還要硬過嗎?再說如果是我撞他那車子受損部分應該在我車子右前怎麼會是右後門.看也知道是他撞我阿...現在反而要我賠償....我覺得很不合理.是看我年紀輕又是女生好欺負嗎?而且警察也說是他把手擦到我車門....現在對方認定我撞他還要向我咯油.我該怎麼辦?
右轉車道車禍.機車撞上我右後車門.請問責任的歸屬?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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