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內被開兩張超速罰單怎麼辦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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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車在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上各被開一張超速,都是超速20多公里,這樣會罰多少錢呢?可以用駕照扣抵的方式嗎 ?還有駕照是要拿我自己的嗎 ?車子是朋友的.還是要拿朋友的駕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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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06-04-20
第   33    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第   40    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一般道路以第40條為基準,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設站管制之道路以第33條為處罰基準。違 反 事 件    法條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 一 裁 罰 標 準 (新臺幣:元) 備 註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而不遵管制之規定者   第三十三條     三OOO|六OOO     三OOO    四OOO    五OOO     六OOO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如有檢驗、鑑定或查證必要時,並得暫時扣留其車輛,其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滿二十公里者 第四十條 第一項及 第二項  一二OO|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二OO  一四OO  一七OO  一九OO  一、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並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  汽車  一七OO  一九OO  二二OO  二四OO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者 第四十條 第一項及 第二項  一二OO|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四OO  一七OO  一九OO  二二OO
2006-04-19 01:41:41 補充:
因為你是照相逕行舉發,所以是處罰汽車所有人,發單將寄去車主的車籍所在地,如果,你要押駕照需押和車主所在地一樣的駕照(任何人均可),但是你也可以只押你的駕照,如果你和車主車籍所在地不同縣市,那麼你要辦理『指定駕駛人』才可以押你的駕照。
『指定駕駛人』方式如下:
關於車輛所有人之處罰應歸責於車輛駕駛人者,由車輛所有人提供駕駛人資料後轉歸責於駕駛人,轉歸責後之案件列管、裁決、處分對象均為駕駛人。
Iris avatarIris2006-04-19
1.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超速一律基本最低消費是新台幣3000元!!!你要被罰6000元
2.可以用駕照抵押
3.駕照不一定要用你的
4.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