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凌晨二點多有喝酒騎機車要回家的路上,跟對方發車禍。對方也是機車,因為有路人有報警,因此管區派出所有派員警來現場,因對方小朋友是無照駕駛,當初說好私下處理,因此就沒有叫交通隊來,也沒有當場酒測,也沒有做筆錄,。事後有去管區派出所查詢是否有備案記錄,查完只有警員當日的工作記錄有資料,這樣算有備案嗎?後來對方恐嚇我,說不要以為我沒有酒測就不要認為沒有酒駕,他如果請員警證明,就可以證明我酒駕)。這樣我算酒駕嗎,發生車禍後,我的車子也自己維修,對方車子也維修了,現在要我全部我處理,那我如何做才比較好呢
喝酒發生車禍,警察有到場,共無當場酒測,事後算酒駕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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