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這新聞
https://goo.gl/PhsjBY
(找不到頁面,可能被新聞台移除,不過google有備份)
那遇到烏龜車,除了找空隙超車之外還能怎麼辦?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開在烏龜車的斜後方,只要有拍到他前面還有空間可以切出
來,只要有拍到這個空間的話就可以檢舉。」
警方說,駕駛可以開在烏龜車的斜後方,用行車紀錄器紀錄 1分鐘,拿影片檢舉他沿途佔
用內側車道,會開出6000到12000元罰單。
今天看到已經有人依照這方法開始試著去檢舉內側烏龜車了,
正在等國道警察會不會成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應該是照上面這條去舉發,不過這條有"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文字,就很難去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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