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4車連環撞 18歲女駕駛晃神釀1死4傷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恕刪

發生這樣的憾事,誰都不願意

只能願死者安息,傷者盡快康復

另外想請問像這類事件

前方車輛發生事故,人員摔出車外,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碾過的狀況下

後方的車輛會扛到哪些法律上的責任呢?

請問有相關判例可參考嘛

這次後方的車輛駕駛剛好是認識的阿伯,據說發生當下他是要閃過前方事故車輛

完全沒看到有人員被拋出車外,更不知道有碾過東西

直到堪驗的警察告知其車輛底盤輪胎有血跡等等....

才驚覺不妙......

唉...發生這樣的意外

真的是沒人願意






--

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1-19
感覺還是沒有與前方車輛人物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除非是人
噴出來撞到他的車死亡 不然一些責任真的很難躲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1-23
當時的車速、車距、燈光、閃避路線等等情形都有可能會
影響有無責任的認定,資訊太少了。
Tracy avatarTracy2019-01-26
這個問題要看檢察官跟法官,爽怎麼判就怎麼判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1-30
沒腦的會判應注意為注意,有腦的會判依限速行駛反應時間不
足以煞停或閃避
“未”
Adele avatarAdele2019-01-30
基本上都是過失致死
Delia avatarDelia2019-01-31
按照標準的每10kph要一個車身安全距離,應該都只能步行
出門了,無法使用任何有車輪的私人交通工具了。
Sarah avatarSarah2019-02-01
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條
Enid avatarEnid2019-02-05
開車本來就要一直注意前方了
Megan avatarMegan2019-02-09
順序早的人刑責重 晚的人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