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保險公司足額賠償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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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3 (com3)》之銘言:
: 噓 YCL13: 有沒有看過已經賠上百萬簽了和解書,結果對方某親友說賠太 11/24 12:45
: → YCL13: 少,結果又去告傷害的例案? 11/24 12:46
: → YCL13: 會問這問題就是搞不清楚什麼是法律什麼是保險。 11/24 12:46
: 噓 iifz32: Y大是裝懂嗎,和解書寫得夠完善,想告也沒得告 11/24 19:03
: → iifz32: 和解經法院蓋章,有判決效力你懂嗎?? 11/24 19:03

既然您都點名了,那我就花時間回文吧!

首先,和解和法院沒有必然關係。不知您怎麼會以為只有法院才能和
解?竟然還以為和解要經過法院蓋章,請不要搞笑好嗎?

再來,和解是雙方當事人及其保險公司的事,最多就再加上第三方的
公證。不知您怎麼會以為和解是有判決效力的呢?只有法官的判決才有判
決效力,參與和解的三方又沒有法官,怎麼會有判決效力呢?

說實在的,大多數的人和解是去調解委員會,這裡和法院沒有直接關
係,很多是行政機關設定的,例如鄉鎮區公所等,其他還有什麼消保官、
里長辦公室、民代服務處......等等也都是常見的場合,甚至車禍當下,
雙方口頭和解然後用錄音的也有可能,這些都是有效的和解方式。

關於最重要的刑事提告,很抱歉,沒有任何的和解書可以剝奪法律賦
與的刑事提告權,所以不會因為在和解書上說放棄刑事提告,之後就不能
提告。真的不遵守和解協議跑去提告,法院還是會受理。至於違反和解書
內容,那是雙方的民事糾紛,不能混為一談。就算是雙方和解完後,拿去
法院公證處申請公證,也是一樣的。

也因此,真正最保險的作法是,請對方先提告刑事,然後和解並撤告
。因為基於刑事的「一事不再理」原則,對方就無法針對同一事件再提告
刑事,這才是確保和解後對方無法提告唯一有效作法。

不然,只能等滿六個月才能確定對方是否真的遵守和解協議沒提告。

而在實務上,提告刑事進了法院系統,如果確認雙方有願意進行和解
,通常就會直接轉所在地調解委員會,待雙方談好和解後,調解委員會會
協助代為向法院撤告,所以雙方在此處理完即可。但即使是這樣子正式的
和解,還是不會有判決效力的,更不會需要經過法院蓋章。

所以,請您不要誤導大家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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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1-28
專業啊!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2-02
所以真的要走先提告才有保障嗎? 對方不願意配合怎辦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2-07
但是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上面會註記,不得再提告民事與刑事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2-11
這樣也沒有效力嗎?雙方前面蓋章了,還有委員見證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12-15
查到資料了,和解後委員會會把和解書送法院,法院審理後
就有效力,不得再提告
Rachel avatarRachel2017-12-16
了解,長知識了,感謝
Irma avatarIrma2017-12-19
通常和解書會有賠償條款 就是違約提告的話要告多少吧?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2-21
至少之前有些人妨害名譽官司和解是有這條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7-12-22
這邊我沒注意到未得到法院判決效力,我錯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12-22
但我還是覺得就算是再告,也是打自己臉重點這種特例極少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12-23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調
調解成立,並於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經法院
Lily avatarLily2017-12-25
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
Annie avatarAnnie2017-12-28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是否等同就算告了也須撤回告訴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1-02
是否等於說也取得不了任何權利?
James avatarJames2018-01-03
感謝Y大長知識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1-07
這篇理論上是正確的 刑事告訴權無法保留或放棄 只是實務上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1-10
受害人和解後再去提告 大部分都是不起訴或緩起訴居多
Andy avatarAndy2018-01-14
學到了 推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1-17
上法院走走又不會怎樣 真怪 去5-6次了 當散步就好了
Yuri avatarYuri2018-01-22
支持「不要怕上法庭」,就是個公正機關,沒啥好怕
Olive avatarOlive2018-01-23
本篇雖浮誇又夾雜不少錯誤,但願意分享許多眉角還是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