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如果~有私人汽車長期停放慢車道!如何取締他~ - 汽車Sierra Rose · 2009-09-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題~因為他們長期放置在慢車道~常常害的機車必須與汽車爭道~超危險!!!我到底要向誰檢舉他們的惡行~派出所嗎?我該怎麼知道他是誰的管轄範圍!檢舉我會被那些惡質的人發現嗎?Update:他們是一間小型巴士公司!汽車All CommentsOlive2009-09-28小型巴士公司所以她們沒意外是屬於"公路運輸業"在公路運輸業來說通常需要有合比例數的停車位但是即使在申請過程或是現在也許也有的情形下也可能因為人為的因素而停放路邊如果說他門的停車在法規面(道安規則例如紅黃線併排)並無明顯事實那可能就要走到"停車場法"...置於處置如果是在台北縣市建議你用1999也可以拍照向監理機關檢舉通常如果跟"派出所"檢舉.....惡質的人可能真的會知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五、在設有殘障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殘障用車不得停放。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十、不得併排停車。&Related Posts中壢監理站考重型機車駕照?有誰可以給我買自行車的建議賓士W21102年車維修與現狀各方面問題?20點熟新竹汽車旅館的...請進五期JR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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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運輸業來說通常需要有合比例數的停車位
但是即使在申請過程或是現在也許也有的情形下
也可能因為人為的因素而停放路邊
如果說他門的停車在法規面(道安規則例如紅黃線併排)並無明顯事實
那可能就要走到"停車場法"...
置於處置
如果是在台北縣市建議你用1999
也可以拍照向監理機關檢舉
通常如果跟"派出所"檢舉.....惡質的人可能真的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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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殘障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殘障用車不得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