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準備動作已完成卻被撞還是肇事者嗎?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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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開車在2線道的內側車道準備左轉,已完成準備動作(亮左轉燈,車頭朝左),待對向車道無車起步卻被同向機車以約70時速自"左側"撞上左前輪;我朋友的車和人都沒事,但機車騎士受傷.
已由警察鑑定,但結果居然是我朋友的責任?! 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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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07-01-14
依照你的敘述看來,是對方的錯比較多,但因為小弟並非在現場,亦無完整的現場圖,故無法說警察的鑑定是不是合理,車禍造成糾紛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請警察代為申請交通事故委員會裁決鑑定,由專業人士鑑定的結果會比較公平,而且如果該名員警與對方有熟識,光是聽他的說法你一定比較吃虧,基本上會發生車禍,一定是雙方都有肇責,只是多跟少的問題,照你敘述看來,你朋友應該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但對方的責任應該比較大,記得先請警察申請事故鑑定,對你朋友比較有保障。
Eartha avatarEartha2007-01-12
我同意"高達"的說法.
照你說法,那個路口應是無左轉專用號誌燈"同向雙車道"--"雙向四線道"囉!你那內側車道照理說禁行機車,若是這樣那還有得吵!
若是同向單車道,那也可以吵--你朋友該做都已做了但因機車騎士車速太快(先抓他這一點),那應該有比例原則! 若仍需負全責那真是太"ㄏㄤ"了!
因你朋友的車和人都沒事,但機車騎士受傷.基於這一點,很多人都說,汽車駕駛人須負道義上的責任! 若車子有保險且出險不影響保費,那就給他吧!真是XXX,我覺得還是沒理!
Ps. "警察幹譙網"有些資料可re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