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車跟慢車的確有必要分流
但是機車(普通重型以上)不論從法規還是實際行駛的速度
都是屬於快車
交通單位要汽機車分流的時候因為空間不夠
所以只能讓機車這種快車跟慢車混流
至於為什麼汽機車分流會空間不夠呢?
因為汽機車分流會讓空間的使用效率降低
假設本來有兩條車道讓汽機車共同使用
比較快的車輛可以切換車道來超車
如果現在規定汽機車只能分別使用一條車道
這樣超車的空間就變得很狹窄
危險又降低車流的速率
所以為了補償汽車因此消減的使用空間
交通單位把機車劃分在本來屬於慢車、行人的空間
讓汽車依然保有最大的空間
得到的效果除了侵害慢車、行人的安全
快車道容納了更多汽車
還造成整個城市交通更大的負擔
結論就是汽機車分流一點必要都沒有
全世界只有臺灣在搞這套
沒有其他國家想學
連公路主義的發祥地米國都沒有給汽車這麼大的權力
臺灣的官員還對此發明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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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機車(普通重型以上)不論從法規還是實際行駛的速度
都是屬於快車
交通單位要汽機車分流的時候因為空間不夠
所以只能讓機車這種快車跟慢車混流
至於為什麼汽機車分流會空間不夠呢?
因為汽機車分流會讓空間的使用效率降低
假設本來有兩條車道讓汽機車共同使用
比較快的車輛可以切換車道來超車
如果現在規定汽機車只能分別使用一條車道
這樣超車的空間就變得很狹窄
危險又降低車流的速率
所以為了補償汽車因此消減的使用空間
交通單位把機車劃分在本來屬於慢車、行人的空間
讓汽車依然保有最大的空間
得到的效果除了侵害慢車、行人的安全
快車道容納了更多汽車
還造成整個城市交通更大的負擔
結論就是汽機車分流一點必要都沒有
全世界只有臺灣在搞這套
沒有其他國家想學
連公路主義的發祥地米國都沒有給汽車這麼大的權力
臺灣的官員還對此發明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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