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無故被資遣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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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被經理叫去~~說..最近公司業績不好..所以要裁員..臨時要我做到這個禮拜請問~~我沒有任何違反公司的重大情節~我有什麼權益去替自己爭取??請各位朋友幫忙解答.小的還有妻兒要養阿..(100.6.20報到~到今天被告知資遣..報到時沒簽任何試用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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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11-08-14
如果他有說:公司業績不好..所以要裁員..那就依勞基法第11條第一款或第四款資遣第一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第四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可要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平均薪資*0.5基數*52/365年資簡化公式:資遣費=平均薪資*0.07平均薪資=6/20~8/10所有薪資總和除�
Jack avatarJack2011-08-13
這種事跟勞工局申訴是沒什效用的!!!為什麼??以下說明:依據勞基法以下條文: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條件)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
Elma avatarElma2011-08-14
你有幾項可以詢問清楚1.公司是否有投勞保.就保2.計算薪資時有無把"資遣費"算入(資遣費是以實際薪資計算)3.計算薪資時有無把"預告工資"算入(預告工資10天..依照勞基法16條規定請在參考是否符合資格或者詢問勞工處人員)4.確定是否屬於非自願離職者當雇主有幫你保勞保~就保~你可以要求開��
Dora avatarDora2011-08-13
版大的工作年資不長,所以能請領的資遣費也不多,未滿三個月以上,所以沒有預告工資的問題,所以只剩下是否可以請領失業給付的問題了.
Zora avatarZora2011-08-14
可以先到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