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前年六月我太太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追撞事故後續處理想要跟各位大大請教:事發原因暫不詳述了..我想請問大大..通常一般民事訴訟..不是只有半年追溯期嗎??為何已將滿一年十個月..當初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找上法院來告我們求償(還要加利息)??當初事發後可不是我們故意拖延不和解與理賠唷..是對方自己莫名消失的(千真萬確)....順便請問..當初對方堅持進原廠修理車子..但原廠估價七萬..我自己朋友保養廠估四萬..有請他們晚點修..我們還要商量評估..他們也答應了(重點)..但最後他們(車主)卻以沒車可用為由就修下去了..事後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說車子已經修了..直接開口就跟我們要七萬..既然是我們要付錢..難道不需經過我們的同意(起碼要知會我們吧)..他們就可以擅自做主(車直接修了)後..再來指著我的鼻子要錢嗎????現下因為本身卡著房貸..手邊不要講七萬了..七千都沒有..最最擔心的一件事是..萬一最終還是要賠錢但一時間又拿不出錢來..法院會查封我的房子嗎??我的房子前年底才買..貸款分二十年償還..現在才剛還完第一年半不到而已..現在心情很亂..請大大多幫忙指點..謝謝
懸了快兩年的案件求教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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