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騎機車被汽車撞,關於和解該準備哪些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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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上周五傍晚前往上班的途中,於"支線道"行駛至交叉路口,被"幹線"的休旅車撞上,此交叉路口支線道為(閃紅燈),幹線為(閃黃燈),做筆錄時警察未談及雙方上有哪些過失,但有說可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但數日後收到罰單為"支線道未禮讓幹線",另外我弟左手擦傷瘀青,致無法工作休息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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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10-14
我弟上周五傍晚前往上班的途中,於"支線道"行駛至交叉路口,被"幹線"的休旅車撞上,此交叉路口支線道為(閃紅燈),幹線為(閃黃燈)若依你所述的情形而言,弟弟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幹道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做筆錄時警察未談及雙方上有
Dinah avatarDinah2012-10-11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閃紅燈應暫停禮讓閃黃燈先行,閃紅燈主因對方可能路口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我方主因,強制險以外的可能不容易求償我方雖主因,但是如果傷勢嚴重,對方也要付出代價先療養醫療等穩定以後在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