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的罰單?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 最近被拍到ㄉ,在台中 中港路三段拍到ㄉ 我是開車,我想去申訴 最高20公里又未滿40公里到底是蛇ㄇ?? ps 我是開車 部是奇摩特車
已更新項目:
謝謝~我了解 不然我還很莫明奇妙哩

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8-08
現在超速罰則改為累進式,超速越高罰越多,以每20公里為一個單位,也就是超過限速1~20公里為一個單位,20~40公里、40~60公里各為一個單位,如果超過限速60公里以上有可能再加上"公共危險罪"。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也就是限速50公里,你的車速在71公里到90公里之間。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二十公里 以上未滿 四十公里第四十條一二OO│二四OO機器腳踏車一四OO一五OO一六OO一八OO記違規點數一點。汽車一八OO一九OO二一OO二三OO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8-08
喔喔!!了解 還是乖乖繳罰單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