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車,應該人先到還車先到?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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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什麼種類的約會,公務或是私人,

去對方那邊基本上提前十分鐘到達是最為合適,
過早到會因準備未畢而難堪,太晚到等候過久而失禮。

以本案來說,你是賓他是主,賓從主便最為合適。


※ 引述《SakuraHana (櫻花)》之銘言:
: 朋友間幾乎都有車,出遊為了減少車輛數總會互相搭便車。
: 但是到約定地點時,應該車先到還人先到?
: 認為車應該先到的,覺得人在面外風吹日曬,而車內卻是舒服,
: 所以駕駛要先到在車內等,人到就能直接上車。
: 認為人應該先到的,覺得人隨便都能站,而車還要考慮停車問題,
: 所以乘客要先到在路邊等,車到載了就走。
: 兩邊好像都有道理,各位認為呢?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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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7-28
合理,推
Doris avatarDoris2017-07-30
好!!這建議真的好!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7-31
跟車板到底有啥關係
Hazel avatarHazel2017-08-04
我自己的習慣開車我先到,要被載我也先到
Hedda avatarHedda2017-08-05
我是習慣約定時間30秒前到,太早到容易被人追蹤到,在原
地不動被敵人攻擊的機率高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