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穿越馬路的路人(急)20點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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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機車因為逞一時之快前面是紅燈,我違規行使雙簧線超車..但是剛好有個路人從公車與貨車之間衝出來..因為看到時已經來不及煞車了兩個人直接碰撞到但是對方住院五天手臂需要打釘子約復健半年一開始對方態度很軟化願意跟我和解因為他知道我下週要當兵時間很緊...但..今天打電話給我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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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09-11-28
本案你已自承[違規行使雙簧線超車]。只要你有違規的事實存在,哪怕你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刑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11-28
你說的很有對,為何所以發生車禍在知識上面提問的都沒有提到保險公司,按理說保險公司要跟對方協調所理賠費用,不足部份才找你,所以第三責任險跟任意險買的金額要能保障到你,你想如果撞到大律師跟遊民的賠償費用一定不一樣,應該都由保險公司理賠,台灣都喜歡用刑責來逼你,不和解就要告你,結果保�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11-28
對方會告的是你不是保險公司
Dora avatarDora2009-11-29
這是屬於民法的部份了但是他跟你簽和解書了嗎?如果沒有的話它還是可以提告,而且是刑法如果他的賠償真的不合理,我是建議你可以去找調解委員會一般都在公所裡面,請他們處理會比較好~!...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