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車禍責任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我們老師給我們一個狀況要我們調查內容大概是...有甲開車撞"傷"乙當乙在救護車裡面救護車又不慎出了車禍造成乙"死亡"這樣的話甲需不需要付任何刑事責任?如果要的話是根據法律的哪個條文ㄋ?請大大們幫我依下><

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8-10
板大您好:甲先撞上乙 (不包刮肇事逃逸)的刑責如下:車禍不小心撞傷人是以下: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在送法辦之前,得先經過調解委員會)要是調解不成,在訴訟上法官會再問一次是否和解。如庭上,和解不成 將判決確定。Q:如甲有肇事逃逸可以依上面 過失傷害罪 + 肇事逃逸罪 下去處罰甲依刑法第185-4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就算跟乙達成過失傷害罪的和解,檢察官也可依刑法185-4肇事逃逸起訴甲。希望有幫助上您哦^^2012-08-0818:23:59補充:救護車開車救人,而後救護車又出車禍不關甲的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8-08
這個問題是這樣。甲開車撞傷乙,而送醫途中後,卻又發生事故導致乙死亡時,甲是只需負過失傷害罪的責任。因為後段的肇事結果是甲無法預先知道的,所以是沒有加重結果的問題。依據刑法第17條明文規定:  因犯罪致發生一定之結果,而有加重其刑之規定者,如行為人不能預見其發生時,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