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酒後開車,不慎撞傷乙後,乙已經無自救能力,甲逃逸,乙未死我的想法是甲酒後開車成立185-3,撞傷乙的行為成立284,逃逸的行為成立185-4以及294第1項,最後競合:185-3&284一行為,想像競合從一重185-3;185-4&294第1項想像競合從一重185-4,最後185-3&185-4數罪併罰.2.甲酒後開車,不慎撞傷乙後,乙無自救能力,甲逃逸,乙死亡這題我就卡住了,甲酒後開車成立185-3,撞到乙後遺棄致死成立294第2項,逃逸也成立185-4,那請問有再成立276的過失致人於死嗎?請問競合要如何竟何呢?謝謝!...Showmore
有請刑法高手幫我心中大悶!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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