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希望能替我詳細解答,謝謝。今天我開車跟一台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跌倒擦傷,當下沒叫警察,他先跑去看醫生,然後相約去警局作筆錄;應算兩者都有過錯,我是右轉,方向燈較慢打,我有看到他從後面騎來,所以我靜止不動沒轉,他應是車速過快,所以反應不及,所以閃避時擦撞車子右後方摔倒。(也蠻離譜的,旁邊還夠機車過,他就從我側邊給他親下去)問題一:請問如要申請汽車強制險,是兩者中只有一個人能提出申請而已嗎?申請需具備哪些條件或需哪些文件,流程是怎樣呢?問題二:汽車強制險如要理賠,是由欲申請人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如果是,那是他們自己去接洽,還是須幫他們接洽呢?或是他們也能向自己投保的公司申請理賠?問題三:汽車強制險理賠是採醫療收據實支實付的嗎?還是另有其他方式?有哪種情狀下是不理賠的嗎?其實有時這種小車禍,我是覺得私了就可以了,何況兩邊都算有過失,只是他騎機車,有受傷;我開車沒事,但我車有事,修理要自己花幾千塊錢,又不能請理賠,怎麼看都覺得不管有錯沒錯,開車的都吃虧阿。
有關汽車強制險問題~急,感恩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