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發生在我弟弟身上,他騎著125CC的機車再一條雙巷道要去上課,可是過程中有一台腳踏車從對向車道直接切到我弟面前,我弟已經按了煞車(煞車痕有6尺長),不過還是撞到對方的前面輪胎,那個女士就倒地(好像有輕微撞到頭吧!!),我弟弟也是往右邊倒掉車子摔的瞞嚴重的(過程中有把車子牽起來...警察還沒有處李之前),前座後座都有受傷,不過我弟女朋友可能膝蓋有撞到....到現在都還沒有康復,事情過了1.2個月有吧!!對方提出要去調解委員會和解,但是後來調解不成功.....因為對方是要我們理賠,我們也是要對方理賠,所以最後我們決定提告!!!我有幾個問題比較不懂...希望有人能對我解釋一下1.現在的法律上面是不是沒有大小車之分,對方一直說我們摩托車要禮讓腳踏車....我記得已經改掉了不是嗎...??2.在雙向道當中轉彎車是不是應該禮讓直行車,沒有道理他先轉就要讓他吧....!!3.調解委員會的說如果我們提告每天都還要1000元的什麼金,真有這種事情嗎??4.如果真的提告是不是兩邊都還需要受罰??調解委員會說都要受罰只是輕跟重而已...5.如果要提告要到哪個地方或是哪個行政單位提告?該請律師嗎?這樣告有勝算嗎??
有關車禍提告的疑問.....急!!!我有辦法告贏嗎!?20點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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