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我要停機車進停車格而掉頭轉向使車頭為逆向狀態,剛好有一台車要從汽車停車格出來,當下我有看到她所以停下來等她出來,誰知對方出來的角度不夠大,太過往機車內側這邊,導致於雙方有輕微撞到,當下對方馬上下車指責說我撞她,而且為何沒下來看她的車有沒有事,我就說我被你撞到我都沒開口了,她說當時她要看左後方來車誰會注意到前方(他本身已經未注意前方路況),之後她就請交警來做筆錄,而我也上了救護車驗傷,現在對方本想要求私下和解看要怎處理,對方要求車損部份賠償她5000元(明明只有A到一點點_幾乎看不出的傷痕,怎可能要五千_而且還本想賴我之前她車門下方的舊刮傷都是我造成的),我說太誇張了!而我這方的醫藥費對方說有強制險理賠我就可以了,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就跟我要求車子賠償,而我就說那我的機車也需要修理費用,她的修車還堅持要到原厰估價,原廠一定比較貴,還說一般的保養場參差不齊她先生不要,目前雙方再等調解的日期,我原本也不想跟她要醫藥費跟車損部份的,(想說雙方根本沒怎麼樣)現在對方竟然獅子大開口要賠她,覺得有點過分,請問:民事部份或許我有些許的錯,但對方明顯也未注意前方路況不是嗎?就算是肇事主因我方較多!基本上我完全不想賠錢給她,就算只有5000一樣,雖然車損事小,大不了互賠,但因為我有受傷也有診斷證明書這樣_我能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嗎?麻煩請別只用複製貼文的回答,我已經有爬過一些文了!!我需要的是實質建議~~謝謝...Showmore
有關車禍調解狀況~~(急)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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