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的車子在去年的8月過戶,今年五月需要驗車,但是一直沒有收到驗車單,我們也不清楚何時要驗車的情況下,一直也沒收到驗車單,卻在8月收到罰款單,900元,我向監理所申訴,對方卻告訴我說時間到自己要去驗車,驗車單並非一定要通知到?請問以法律的觀點來看是否正確?那如果名下有好幾台車子,那不就要記住自己那幾個月份要去驗車.我自己名下也有一台車,開了5~6年了,每年的四月我都會收到通知單(驗車)由於我已經跟監理所申訴過了,但是我很不服氣,請問是否有任何法律的觀點可以再次申訴呢?或者有其他管道可以申訴?
未收到驗車單(卻被罰款)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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