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機車違規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 - 汽車Ivy · 2015-03-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事情是這樣的我騎著改裝車去外面拍照拍照同時我拿著口罩擋住我的車牌警察就來了說我擋住車牌無法辨認車牌多少我跟他說我只是拍照而已沒必要這樣吧他就開了這條我滿淡定的給他開事後我問警察開多少他說去監理站訊問上面有打勾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我是否能申訴?另外如果成功機率幾成如果沒過會罰多少錢是否會吊銷行照還是駕照還是車牌拜託大大門替小弟解答汽車All CommentsYedda2015-03-12第十三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原核定數量不符。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是可以申訴看看!2015-03-1119:30:43補充:把十三條的條例給你.哪不對....申訴成功很困難啦Related Posts汽車音響沒電點菸器有電汽機車駕照吊扣相關法規問題關於露天拍賣註冊帳號問題拜託回我很急單純抒發情緒,月薪少,工作地點要開車,存不到錢,覺得煩考機車駕照停班馬線或平交道時時腳踩到線會不會扣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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