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條文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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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條(現實與言詞提出)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效力。但債權人預示距絕受領之意思,或給付兼需債權人之行為者,債務人得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債權人,以代提出。腦子打結,不懂其中的意義,煩請高手幫忙一下,希望能舉例喔!!感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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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07-12-19
首先前段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稱現實提出但書部分稱為言詞提出所謂依債務本旨即指基於該契約當事人所欲達成的目的例如今天A花100萬跟B買休旅車A達成的就是獲得休旅車的所有權若今天B交給A一台腳踏車便與債務本旨不合此時A拒絕受領自無後續受領遲延之問題而但書之拒絕受領或是兼需其行為(
Susan avatarSusan2007-12-18
那~~請問後面但書說:債權人預示拒絕受領之意思,或給付兼需債權人之行為,債務人得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債權人,以代提出。可以舉一個完整的例子,一一說明嗎?因為不懂「債權人預示拒絕受領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