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交通罰單向地方法院提出異議會為刑事庭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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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旬在中壢某路段開車超過60公里以上,罰款8000元,扣牌3個月,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異議,但收到的傳票為刑事庭傳票,這我就不太懂了,一般不是交通法庭嗎,為何為刑事庭,讓我實在有點擔心。
已更新項目:
限速為50,罰單開訂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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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11-11-17
題目很籠統
所謂開車超過60公里以上
但它限速是多少
你又開多少時速
除非超過很多
會涉及公共危險罪
否則..不會刑事庭
2011-11-14 17:42:11 補充:
糟糕....那真的是刑事庭...涉及公共危險罪....多保重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11-13
是刑事庭沒錯
這只是法院自己內部的分工問題而已
(把案件交給刑事庭處理)
你不會因此有刑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