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在應該如何處理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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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我騎過十字路口後在車道上撞到車子那輛車子突然開門然後我閃避不及就迎面撞上那時我才剛上路,車子速度並不快(約30~40)結果導致我的左腳嚴重擦傷和車子的輕微損傷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要先報案嗎?還是私下和解?...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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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10-11
對於交通事故的肇事處理,小弟有些必要步驟,在真的遇上事故時,應該有些幫助,且誠如'結絲'大大所言,不論大小一定要請警方到場處理,有些人以為小事故結果卻被誣告。事故發生後員警未到前,首先放置警告標示,有人員死亡,必須保持現場;有人受傷,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將事故現場車輛位置標示後,將車輛移開;無人傷亡,且車輛受所輕微,則將車輛標示後移開。接著撥110報案,待警方抵達後,配合處理。警方抵達後,將事故前後跡證向員警說明,若聞有酒氣,可請員警實施酒測,確實詳閱警方之現場圖及筆錄,有任何問題當場請其改正(這關係事故結果,千萬馬虎不得),確認後簽名並收取一份備案記錄(需包括對方資料),如有被扣留車輛,務必索取收據。事故後可向事故處理單位索取肇事原因初步分析表、事故證明書、現場圖及相片。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以利後續賠償。六個月內可申請肇事原因鑑定(個人權益),不服結果可再收受鑑定書30日內申請覆議。事故解決途徑有三:1.自行和解;2.向鄉鎮公所聲請調解;3.提出告訴(刑案告訴六個月內,民事訴訟二年內)。「多一分準備,少一分災害」,「欲速則不達」,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喜樂!2009-10-1807:37:25補充:雖然稍嫌晚了,但如果能到警局備案,還是有好處的,若對方卑鄙的去告你肇事逃逸,後遺症會更多。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Showmore
Puput avatarPuput2009-10-13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ttp://migre.me/qCszp?w...Showmore
David avatarDavid2009-10-11
當然要先報案啊,如果已經離開事故現場,就先去附近的警察局備案吧不要嫌麻煩,這個步驟一定要。就算現再對方說願意付一切責任,可是沒有報案,事後還是會翻盤,會有紛爭。之前我曾經綠燈過馬路在斑馬線上被又轉的轎車撞了,一切表明是對方的錯,當時沒報案,對方直接送我到醫院,雖然當然看起來只是小傷,對方也願意負一切責任,也留了電話,回家後,家人堅持要去備案,所以又去補做了此動作,還好有這樣做,因為事後後遺症一堆,而對方也越來越沒誠意賠償,還跑了調解委員會好幾次,才達成和解。...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