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真的有人竊盜險出險過嗎? - 汽車Harry · 2018-10-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車體險 乙式 身邊朋友都有出險過 可是就是竊盜險 沒聽過身邊的人有真正理賠過 被偷的人 就是這麼剛好都沒保竊盜險 而且聽說 竊盜險的理賠滿麻煩的? 有真正出過竊盜險的嗎? 謝謝 -- 汽車All CommentsLinda2018-10-13這真是好問題,我也有相同疑問Skylar Davis2018-10-14完全沒有,連車友社團都沒看過Eden2018-10-17我家老爸有出過 雖然是二十年前Victoria2018-10-21神秘的竊盜險阿,辦了不會被偷Andy2018-10-26我也認識兩個是沒保被偷的Cara2018-10-29繳保護費嗎XDLinda2018-10-30碰過買車時有加保,但剛到期就被偷的Hedy2018-11-03我出過啊 幹 真他媽的 偷車的絕子絕孫去Oscar2018-11-07我有個學弟出險過,車被偷後保險公司就理賠了,過了快二個Noah2018-11-10有,朋友的CRV (上兩代的)Emma2018-11-13月發現是某要犯跑路時偷走的,開到中部後就丟在某鄉間道路,然後他家花了8X萬在保險公司拍賣時買回家,然後再花快十Michael2018-11-15理賠後又找到車要怎麼算?Rachel2018-11-20萬修車。全部算起來,那輛車等於約半價買到:PAudriana2018-11-25賠都賠了 找回來算保險公司的阿Damian2018-11-25理論上賠完,車子應該算保險公司的?只是實務上不知道會怎麼運作Olive2018-11-28車主若有了車,那保有賠償金會變成不當得利吧錢跟車應該只能二擇一Ida2018-12-02保險公司應該沒那麼傻,出險要有報案紀錄,後續應該也會查核Necoo2018-12-05萬分之一的人選Ula2018-12-065年的fit失竊,理賠19萬當時2手價還有30左右Eden2018-12-08ycl13講的很合理阿,理賠的是理賠的車,另外買回前車是買回前車,兩回事吧?還是我誤解?Candice2018-12-09記得失竊過30日之後才理賠,之後找到車算保險公司的(畢竟已理賠)Iris2018-12-14有理賠,車子找到後所有權似乎是保險公司的,車找到的話要另外花錢買回去,前提是你還想要它Tracy2018-12-155年的xtrail停路邊停車格過夜被偷,保險賠19萬,等30天沒找到才拿到錢Anthony2018-12-17這種保險是一種代位的概念,簡單不精確的來說就是:原本是「你vs竊賊」之間的法律關係,由保險付你錢並取代你的位置,變成「保險公司vs竊賊」這樣Cara2018-12-22最近同事剛出險,快2年的camry,賠了70幾萬,不過要報案後一個月才給錢,後來改買xtrailCharlotte2018-12-24我機車有保還是被偷,汽車還在觀察中Hedy2018-12-25大學時,同學車被偷,聽他說保險公司會先讓警察找一個月,如果找不到才會理賠!Skylar DavisLinda2018-12-29就報案後一個月尋車期啊,找不到就理賠,之後找到車問你要不要買回Bethany2019-01-02不是有要找到被偷的車確認被偷才理賠的傳說嘛Catherine2019-01-03機車的有 汽車的我鄰居有Ursula2019-01-06出險後30天尋車期,沒找到賠錢 找到所有權歸保險公司Elizabeth2019-01-11我鄰居婦產科權威 有被偷過RX450Elizabeth2019-01-12找到後可以選擇要車還是要錢,我之前的車被借屍還魂,車身號碼John2019-01-16都被改掉了,覺得麻煩就把車給保險公司,拿理賠金Agatha2019-01-17低價冷門車應該不用保這個Oliver2019-01-21有啊,以前賣車時客戶的車不到半年就被偷走了。Bethany2019-01-24樓樓上,鳥頭牌有些業務還蠻自豪這個的XXDKyle2019-01-27不過桃園縣立skoda棒球場整天在那邊放送會冷門嘛XDDonna2019-01-29鳥頭冷門?那獅子牌算什麼Eartha2019-02-01我出險過,豐田不滿兩年的新車,70多萬車價,理賠45萬Barb Cronin2019-02-04有…不過是機車GT125 當時還好第一年有保 牽車3個月就在中永和被偷 之後也是直接賠一台同款車Steve2019-02-05有朋友竊盜險到期一個月內丟車..Annie2019-02-09親戚保險到期後沒再保竊盜 二個月後被偷Ethan2019-02-12感覺機車要保,汽車好像風險比較低Related Posts是abs嗎?換車還是繼續修…為何納智捷的業務底薪最高?Elantra 1.6汽油旗艦版?這是什麼車?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