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賃車行的員工,配合信用卡機場接送那種,公司同意員工休假時使用公司車。而前些日子休假駕駛公司營業車出遊,下雨天發生意外,在高速公路上打滑撞上護欄,車子保險是丙式的,因此保險不理賠也就沒有報案,修車估價單出來後金額約十七萬台幣,公司老闆口頭答應將車子修復即可。事後籌到了修車款十七萬,為考量還債能力提出離職,老闆卻出爾反爾開口要求賠償車子重大事故後的折舊,但我已經無力負擔。想請問是否有法令規定必須賠償折舊呢?營業載客用車只保丙式車險又是否合乎規定?公司無勞健保,我也沒有跟公司簽訂任何契約,另外我亦無職業駕照,公司聘任我當司機,如今事故發生公司需要負擔部分責任及金額嗎?最直接的問題,我該如何避免或拒絕這項事故後車子的折舊?
租賃車行的車禍賠償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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