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生車禍 - 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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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y009006 (阿旭)》之銘言:
: 基本上雙方當下會有簽現場圖
: 七天之後先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一個月後會出來,看雙方肇責
: 以目前來看原波全責可能性居多
: 假設這情況的話,計程車在進廠維修的期間是有權求償營業損失
: 但只有維修的那幾天才可以,金額是公會還是交通部規定
: 印象一天金額是根據排氣量決定
: 自己上網查比較準確
: 如果在雙方都沒人受傷的情況下就拖到初判表出來吧

之前我有發生一次類似的案例,

我右轉,斑馬線上有行人,我停下來,

後方計程車就上來撞我駕駛座側門,

交通隊就在旁邊,

計程車司機還指責我應該往前開,

我:斑馬線上的行人是要我直接輾過去ni?

警:我們出來之前已經調完監視器了,你們自己先旁邊談談。

計程車司機繼續碎碎唸,

我:好啦好啦,等初判表肇責啦。



警:現在我們不做肇責喔,你們有意見要送鑑定,鑑定費3千。

我:誰出?

警:誰有疑義誰出呀?


後來我覺得很煩,

跟計程車司機要了3千,就放他走了,

財去人安樂。


其實車門被撞的程度至少要5千才能做得起來,

但是我當下盤算鑑定費加上後面的煩事,算了算了,倒貼一點,

叫他繼續去跑車吧,錢難賺。



結論:

後來回家查才覺得警察真的很垃圾,

初判表確實一度要取消,但是後來又暫緩實施,

所以我在車禍現在google 初判表 肇責 時,

看到很多取消的新聞,就信以為真,

想說要是不和解就要先花3千,才想說就算了。



另外,之前查資料的時候,有人提到,

如果你在警察的紀錄上是A車的話,

基本上初步認定大多數的責任就是你的,

所以簽名的時候,注意自己是A車還是B車,

再來決定你要不要跟對方多靠北,

這案子我猜原Po是A車啦。



: 不過個人經驗這種事情拖越久,對方奇摩子越不爽越難處理
: 這種後方撞前面的就摸摸鼻子,請對方開一個報價單和求償金額
: 自己覺得合理就簽和解書賠吧
: 如果不合理可以嘗試要求在自己認識的保養廠維修
: 如果雙方都談不攏就是初判表出來然後確認肇責,如果對方有責任就是賠部分他也得賠你
: 部分
: 例如你七他三
: 你得賠他維修的七成
: 他要賠你自己維修的三成
: 不過如果在初判表出來前就簽和解的話就一切定案了,所以看自己決定吧
: 法院是最後,一般都是先自行協議,不行就是開調解
: 最後才是走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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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8-28
我還有朋友遇到車禍,明明停在路邊併排等車位的應該也
有錯,另一方司機說因為併排才超車撞到的時候,警察還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8-31
說你確定要把對方牽扯進來?如果事後沒有,他可以告你污
告喔,結果司機就被唬了
Edith avatarEdith2018-09-04
我有看到我被寫A車,我還詢問A是什麼意思警察跟我說是
車款
Linda avatarLinda2018-09-08
A車是主要肇事原因,不過是警察自己判斷的
Dora avatarDora2018-09-09
A車理論無關肇責
Irma avatarIrma2018-09-12
這個絕對是錯的 我前陣子被追撞 對方全責 但是我A車
Ina avatarIna2018-09-12
A車B車那個據說是警察習慣,類似公文套稿,並不是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