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常常幫姐姐開車接送小孩子上下學的關係,所以經常出入其居住的大樓,然而近日有一個新任的委員不斷的找大家的麻煩,要求所有住戶一律不能暫停他人的停車位,目前在管委會中熱烈討論中,而且要求一旦通過本條例後,一發現停在車格內的車子非住戶本人(停車位所有權人),就立即上大鎖並且罰款一千五來作為開鎖費,然而,我常常暫停的位子是對門的鄰居的車位,由於我出現的時間他通常未回家,對他來說並無影響,因此在和他商量後,他認為只要在他返家前離開,平時隨便我們停車無妨,但是該位機車的委員仍堅持要警衛上大鎖及要求罰金,並警告其不可以因人情壓力而放水,否則一律炒魷魚,因此警衛們在擔心飯碗不保的情況下,即使條例未通過也老是來趕車雖然一直說明該車位使用人同意,並立即以電話聯繫證明給他看,仍遭凋難想請教,若是在通過管委會的條例之前及之後,如果發生停在該車格卻被強硬上大鎖的情形,我可以如何主張權利呢?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下,我或是對方是否觸犯了任何法律呢?...Showmore
與鄰居說好可以暫停他的車位,但仍被管委會上大鎖(20點)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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