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換新 持有一年認定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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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有看過文也有打電話問兩間監理所跟國稅局 他們互相說是對方認定是否持有一年 XD

目前手上有一台二手車 是2018/1/8 過戶的

根據收到的資訊 目前設想的流程

2019/1/8前回收車體 2019/1/9後辦理停駛一年或報廢車牌 報廢後半年內購車

問題1:車體不用持有超過一年吧

問題2:如果車回收不辦理停駛也沒有去報廢 會遇到那些問題??
a.燃料稅仍須按比例繳納?
b.無法驗車?

問題3:舊款的馬自達3 聽業務說只賣到2019年1月 2.3月不賣 還是這是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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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8-12-07
要當車主一年才能舊換新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2-12
對阿 我到2019/01/09 不就持有一年
Gary avatarGary2018-12-16
你跟他賭這一二田做啥
Tracy avatarTracy2018-12-21
一二天
Ivy avatarIvy2018-12-23
你車要先拿車牌去監理站辦理報廢 然後回收場把車體拖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12-28
之後回收場會給你報廢證明 這樣你才符合舊換新補助五萬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12-30
行照上過戶日期就是要滿一年才符合資格
Susan avatarSusan2018-12-30
會不會到2019/7/9臺灣都還沒大改款。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1-02
問題在回收廠開管制聯單的時間,他收回就要開單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