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撞求償的心態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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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嗨大家安安,小弟我又來分享一下保險實務(民事)的經驗了。

三年車險理賠實務經驗。

一般來說,遇到車禍(單純財損案件),民眾會請求而保險公司不願意賠的,基本就是兩
大項。

1.租車(代車)費用。
2.汽車價值減損。

那這兩項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嗎?(此處合理就是法院會不會判賠的意思)

(1)在租車代車費用上,法院實務基本只要你能提出。
A.租車費用憑證。
B.你有租車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關於A的部分比較簡單,法律本來就是有憑有據的,要求這個也很正常。
B的部分就比較麻煩了,基本你必須舉證你有使用汽車的必要性,比如營業工作、業務
屬性工作、或是證明使用汽車上下班有其不可取代性。

(2)在價值減損的部分,說簡單也很簡單,說困難也很困難。就是請專業合法的結構幫
您的愛車做價值減損的鑑定,基本只要內容符合常態,又有佐證文件,證明難度不大。但
可能就是要花一筆費用了。

竟然上面兩項我說都是合法請求,那為什麼保險公司基本很少賠呢?
因為我們處理案件有一個默契,考量到台灣風土民情與實際生活狀況,我們很少去提「
零件折舊」,我相信任何車友自己車子無緣無故被撞,被賠錢還有提折舊。然後不能接受
上調解會,不管是保戶方還是對肇方都不太能苟同。
於是,我們就習慣,我不折你的舊,你也別跟我要一些有的沒有的項目。

那折舊真的合法嗎?
當然,民事上汽車折舊是沒有任何爭議的,那怎麽折呢?
根據法院公布的折舊表,一年折舊千分之三六九,也就是36.9%,那又根據耐用年限五年
規定,超過五年一律用10%計算。

例:七年的汽車,發生車禍造成維修。

零件20萬
工資2萬
烤漆4萬
依照折舊算法就是賠償
2萬+2萬+4萬=8萬

但原廠還是會跟你收26萬

其中優劣各位就斟酌囉!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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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20-12-13
有一個選項,叫『恢復原狀』。
Dora avatarDora2020-12-13
呃,法律上的回復原狀不是新車原狀,是撞擊前一刻
的原狀
Ethan avatarEthan2020-12-14
基本上理賠員,遇到要求恢復原狀,頭就大了。
如果能找一樣的七年零件,
我是受害者,一定讓理賠員找。
Megan avatarMegan2020-12-18
不會啊 誰理你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12-21
恢復原狀是有案例,請自找。有做足功課,誰理誰,
到時就知道。我是滿高興肇事方最好不理,後果滿棒
Joe avatarJoe2020-12-23
的。
這棟樓不回應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12-26
遇到要求恢復原狀怎麼會頭大?民法寫的很清楚啊,以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2-30
恢復原狀為原則,無法恢復就用錢解決啊。七年零件就
是新零件的1成價格,這樣賠爽到保險公司
George avatarGeorge2021-01-03
原來如此,受教了,但以這篇原文是半年新車就申請
價值減損比較有利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1-08
記得未滿一個月以ㄧ個月計,所以還是有折舊啦。而且
是以出廠日起算,進口車來到台灣至少3個月起跳吧?
Gary avatarGary2021-01-10
這篇專業
Joe avatarJoe2021-01-12
七年以上的車發生車禍不就虧大了,賠了夫人又折兵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1-14
建議還是騎機車 人沒在算折舊的 可以好好薛一筆
Emma avatarEmma2021-01-16
有學習到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1-19
推這篇
Ina avatarIna2021-01-20
如果不是租車而是上下班或是接送的計程車費呢?可
Delia avatarDelia2021-01-21
以求償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1-22
感謝
Yuri avatarYuri2021-01-22
有人以為恢復原狀就是恢復成新車原狀喔? 想太多啦
Irma avatarIrma2021-01-24
只要能修的 上法院都馬用零件折舊去算
Agnes avatarAgnes2021-01-26
只有很少數的案例 是經典老車而且車主顧的很好
有大整理過 而且單據都有留且零件難找 才有可能判你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1-29
恢復原狀整理的錢啦 不然實務馬都算折舊
Megan avatarMegan2021-02-01
撞老車都馬肇事方爽到 就上法院給法官算折舊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2-05
我還蠻好奇哪間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會遇到恢復原狀就頭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2-07
大的 哈哈哈哈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2-07
之前teana想換車的那位,被電慘了,其實我本來也是
開二十年老車,最近同事一講,加上我第二學位法律,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2-11
覺得開老車,不如去租車,上次坐uber,老司機說我觀
那種車開到壞不太適合台灣了
Lucy avatarLucy2021-02-14
念超正確的,常開就是新車不要過五六年,不常開就租
車,國外都五年半強迫換車或大老板五年式租賃,過去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2-19
常開,應該是開來賺錢的,車損和保險本來就是成本的
人多,降低固定成本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2-21
一部份,不常開就是由租車公司轉嫁,但是因為租車的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1-02-25
但大多數的台灣人,包括我內人,都認為要有一台屬於
很爽
Lily avatarLily2021-03-01
自己的車XD,讓我想起民法教的三種費用,不常開又要
有車,是一種奢侈成本,是無法求償的,但是心裏就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3-01
冰箱需要時就買啊,不需要就賣,車是來賺錢的,當成
手錶,那就是享受用,別人撞到你也不會多賠你,所以
是負資產XD,我相信早晚會變,要不然車廠幹嗎拼命投
租賃,還大虧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3-01
回復原狀勒,100件判決裡面找一件出來給我看看,多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3-06
數法官都是用錢回復好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3-09
聽到要恢復原狀直接丟旁邊等你告了潮爽德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3-10
前言不搭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