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機車後面拖東西要被罰多少? - 擋車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在台北擺攤
但我是用擋車後面要拖一台攤車
我怕半夜回去會北臨檢
所以我想問大家這個是否違法
如果違法他的處罰是什麼
謝謝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8-08-20
機車後面附掛小拖車
這樣是違規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
機器腳踏車負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您可以參考道路交通規則第88條有關機車裝載的規定
以下為部份有關載運貨物的節錄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六、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
七、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另外想請問,您的擋車附掛攤車是像菜市場送菜的那種嗎?
還是想賣臭豆腐阿伯那種?
臭豆腐那種車就沒那麼輕了喔
那種車是拼裝車
嚴格來講
拼裝車要經過核准,領用牌證才可以在路上行駛
大部分的拼裝車都沒有領用牌證
依規定是要依道路交通管理除罰條例
第12條1項2款
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處罰汽車所有人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而且拼裝車要依法沒入(不會還給你了)
如果妳的是一般送菜、撿資源回收那樣的小拖車
會依第31條5項處罰
300~600元罰鍰
Edwina avatarEdwina2008-08-21
應該算違法.
交通部將修法強制禁止車輛加裝或改裝防撞桿(保險桿),預定7月1日起上路實施,該規定將溯及既往並設置落日條款,在新規定上路前,即使是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而加裝防撞桿車主,須在新制實施起1年的緩衝期內拆除、即明年6月底為最後期限,否則將面臨最高9000元罰款。
著手修法
公路總局日前完成「車輛改裝規則」可行性報告,並於日前報交通部核定,著手準備法制化作業。
交通部官員表示,禁止加裝防撞桿,主要是因防撞桿多是薄金屬與鐵片,行車中易傷及路人或在車禍中造成二度傷害,「除原廠已設計者,其餘車輛一律不得加裝」。新制上路後,即使是之前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允許加裝的車輛,也都必須在1年的緩衝期內拆除,否則將面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