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請問法律上不承認的習慣用語 - 汽車Lauren · 2005-02-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例如:『不知者無罪』『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些在法律上不適用的用語歡迎提供更多類似的例子謝謝...Showmore汽車All CommentsAndrew2005-03-01『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這是法律上承認的。所以民事訴訟制度有設計讓當事人優先追求程序利益(速度快)的若干制度。2005-03-0100:57:32補充:一、公訴罪,法律上只分「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最」,沒有公訴罪這玩意兒。二、保留法律追訴權,法律追訴權不需要保留,因為告訴權根本無法拋棄,又何須保留;且超過了6個月後,曾說要保留100次也沒有用。三、順手牽羊即是偷,是不是偷,要看犯意而定,並不一定是竊盜。四、親家,夫妻雙方的父母之間,無任何親屬關係,不是「親」家。五、父母對於子女的「監護權」,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法律上稱之為「親權」,而一般人都用監護權稱之,是不對的。六、過失殺人,不小心把人弄死了,法律上稱之為「過失致人於死」,而非過失「殺人」。七、檢察官的「判決」,檢察官只會有「處分」,絕對不會有「判決」。八、大車撞小車,法律上就責任的認定是依「過失」的比例來認定,與車子大小一點關係都沒有。九、「私闖民宅」,法律上只有「侵入住宅罪」、「違法搜索罪」,沒有「私闖民宅」這玩意兒。...ShowmoreBennie2005-03-03還有:『一命償一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Related Posts如果有德國車跟日本車讓你選,你會選擇哪一個?有關汽車旅館的問題排氣管的問題汽車的電池我想保養我的愛車,煩請各位大大能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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