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前發生車禍,我是左迴轉車,對方是直行車,結果發生擦撞,對方跌倒,送到附近診所,手縫了3針,腳有一點擦傷,我們的車子只有一點擦撞的刮傷痕跡,對方要求理賠包括車子修理費用6000多元(車子其實損傷不大,主要是對方還將車子整台烤漆)+休養這幾天無法工作的損失+財物損失(包含衣服鞋子等)+精神賠償共2萬多元,醫療費用則是強制險理賠,請問這是合理的嗎?而且原本他開出要求的薪資是10天*一天960我們要求看醫生開出的證明他都不拿,只口頭說醫生說不能開這麼多天,但他確實需要休養這麼多天(其實傷口真的頗小)但最後他拿出的醫生單據,卻開了14天,感覺真的很奇怪請問1.只縫了3針,真的有可能開休養天數到14天嗎?我們問過很多人,都說不太可能會開到這麼多天,不過,醫生會亂開單據嗎?2.如果對方真的告我們,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嗎?3.請問強制險的理賠金額大小,會影響我們之後所要繳交的強制險金額嗎?
請問車禍賠償,這樣要求合理嗎?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