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警察到了要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員警遂採取口頭勸導車主將車駛離及不得紅線違規停車,分局的一向做法認為員警取締任何交通違規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符合比例原則下執法.問題是邏輯在哪裡?如果殺人或竊盜現場,犯者不在現場就偵查,在現場就勸離以示告誡,這也是比例原則嗎?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反正只要人在現場就無所謂,哪兒都可以停。這是什麼比例原則,誰聽得懂?不知是從哪國的交通規則抄來的?印度嗎?台灣的處罰條例有這條嗎?要知違法或違規處罰是對既成事實的不良行為予以處罰方式導正,而不是勸離就算,否則以後大家都亂停,警察來了反正勸離,警察沒來就是違法賺到,反正便宜賺到了,兩種情況都沒有損失,爽。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人民納稅是請執行人員執行無效率的勸離工作媽?把守法的人置於何地?何況如果因之釀成車禍造成他人傷亡,則追究責任時有什麼比例原則可依據嗎?綜上做法沒有邏輯,比例原則是不負責任的說辭,是否鄉愿?此問題討論一下吧。...Showmore
警察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要開單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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