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超速取締疑問.100公尺後.多遠距離內有規範嗎? - 汽車Zanna · 2009-05-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須在一百公尺前明顯標示﹁前有測速照相﹂。100公尺前需有標示.那標示後多遠的距離內.可以測速有規範嗎?例如..標示後2公里內..或著3里.有這樣的法規嗎?汽車All CommentsFreda2009-05-31你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 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 證檢舉。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二、行駛路肩。三、違規超車。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七、未保持安全距離。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所以~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如果上述距離沒有明顯標示~你可以去監理單位申訴免罰在每個測速照相機前~你往前推就可以了~警告標示~不會放在2-3公里前======================================================路況不熟~建議你可以買~簡易型測速機或GPS導航機有固定照相機及道路速限提示安全又不違規=====================================================祝順心^.^Ethan2009-06-03JUIKEN大大+1你也真熱心,條文都打全文給人手不會軟嗎?呵呵你也加油。在此不多說~祝順心Ethan2009-06-02有標示【前有測速照相】的都是固定樁。但警察時常在路邊擺放臨時測速器,並不會對你事先警告,照到了照罰。所以開車時還是規規矩矩,不要有僥倖的心理。Related Posts為何三菱的溫度過熱為何車底會漏油為何引擎未啟動時風扇不轉此款單車是否值得購買Tiida和Swift哪個比較好?新竹市營建廢棄物要哪丟?建材行.鐵材回收..GR125騎不快
All Comments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 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 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 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
所以~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
如果上述距離沒有明顯標示~你可以去監理單位申訴免罰
在每個測速照相機前~你往前推就可以了~警告標示~不會放在2-3公里前
======================================================
路況不熟~建議你可以買~簡易型測速機或GPS導航機
有固定照相機及道路速限提示
安全又不違規
=====================================================
祝順心^.^
你也真熱心,條文都打全文給人
手不會軟嗎?呵呵
你也加油。
在此不多說~祝順心
但警察時常在路邊擺放臨時測速器,並不會對你事先警告,照到了照罰。
所以開車時還是規規矩矩,不要有僥倖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