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糾紛(請求解答)贈20點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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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好意思這樣冒昧打擾您(但這問題實在困擾我很久再煩請您的專業給予我解答)!約莫在上周三凌晨我在新北市縣民大道發生車禍,車禍現場為三線道,其中間及左手邊(內線道)為汽車道,右邊最外側其實不算是汽車道(但地上沒寫特別標明機車專用道及自行車道等等的字樣),事發經過如此,對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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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7-10
既然已經報警了就交給交通裁決所不要私下和解賠償部分由肇責下去賠償!!!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7-09
請問...有無第3責任險有的話....全部讓保險公司處理即可若沒保又認為對方太超過或"那麼(跩)"就與對方說既然雙方無法調解那就讓法院判吧法院判賠多少就賠多少PS.民事訴訟...就是賠錢而已,不會有坐牢或前科的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7-11
路口轉彎,道安102對方可能變換車道、轉彎未讓車,主因你可能超車不當、未注意等等次因你自己也沒有遵守路口轉彎的正確程序=(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