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時我開車酒測值0.20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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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6點.在快到十字路口100公尺處遇到紅燈停車等綠燈.綠燈亮時跟前方車輛向前行進.時速20-30左右.在70公尺處時一輛機車從左側插撞駕駛座車門後倒向內車道.我車在外車道.因顧及後方可能交通阻塞.警方未鑑定之前就將車移往路邊.只留機車跟受傷的騎士在現場.我經酒測為0.20.第二天我被移送法院.法官問完話後.就回家了.請教各位有識之士.....1.我移動肇事現場車輛有無違法....2.機車駕駛人行駛於汽車左側靠內側車道有無違法.....3..警方是以何種法律條文將我移送.麻煩各位了.謝謝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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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1-03
一、對於輕微交通事故是可以將車輛定位後移動的,但是你並未定位或拍照等就移動,雖不違法,但會對你較不利。
二、本件交通事故路權在你,對方是違規行駛快車道,雖然你有喝酒,但是本件肇責還是在對方。
三、 警方是依照公共危險罪將你移送,因為如果沒肇事0.55以上才會被移送法院,但是如果發生車禍,即使0.55以下,也是觸犯該法(不能安全駕駛),一樣會被移送。
下次有喝酒,記得如果對方不嚴重(財損或輕傷),自認倒楣,雙方自行負責,否則本件對你來說,贏了車禍,但公共危險罪跑不了。(當然最好不要酒後駕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1-03
海角七號
茂伯 : 黑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