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PO朋友經過,
想請問版友們該怎麼做才好~
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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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友人A開汽車從巷道左轉
(有靠右行駛,未超速,路口有減速,有打左轉方向燈),
與街道直行的摩托車(騎中線,未超速)發生碰撞,
傷勢:
對方的傷勢有小腿撕裂傷,小腿及腳踝骨頭有裂痕,
有縫合,沒有打石膏,沒有住院,
友人A第一時間沒有明顯外傷,
但車禍隔天開始有肩頸疼痛合併手麻的症狀,
車禍後第六天有去醫院就診,
診斷是頸椎因車禍挫傷併左前臂麻痺。
慰問:
車禍隔天友人A有電話關心,
第5天有帶著禮物去對方家拜訪,
並詢問對方關於和解,
對方是大卡車司機月薪約60000,ꔊ 他希望賠償3個月的薪水,也就是18萬,
但對方老闆只報對低薪資,其他給現金,
而且也沒有幫他保勞保。
賠償爭議:
事發第12天,
友人A有請他提供任何薪資證明以及醫生診斷證明需3個月復元時間,
友人A就會賠償他,
但對方表示他沒有薪資證明,醫生也不會開診斷評估給他,
友人A就跟他說不然就等療程到一個段落,
且車禍鑑定報告出來以後再來談賠償事宜,
但對方說他不想等那麼久,他希望雙方各提一個數字,
想當然爾,雙方數字喬不攏,
對方威脅要告友人A傷害罪。
友人不是不願意賠,只是希望賠的合理
『賠償總金額 = 賠償薪資 * 月份』要有所本,
而不是漫天喊價。
疑問是:
1. 友人A頸椎挫傷但無明顯外傷,這樣告對方傷害是否會成立?
而診斷書時間點在事故6天後,是否會被認為無關?
2. 倘若雙方互告傷害成立,
法官是否會因為傷害的程度有不同的罰鍰,
金額是否會差很大?
如果對方被罰得相對較少,是否就沒辦法抑制他以刑逼民?
3. 是否要等療程結束,車禍鑑定,還是直接請求調解?
(但是目前是對方急著要求償、卻又不提供相關薪資證據和醫療診斷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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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友們該怎麼做才好~
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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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友人A開汽車從巷道左轉
(有靠右行駛,未超速,路口有減速,有打左轉方向燈),
與街道直行的摩托車(騎中線,未超速)發生碰撞,
傷勢:
對方的傷勢有小腿撕裂傷,小腿及腳踝骨頭有裂痕,
有縫合,沒有打石膏,沒有住院,
友人A第一時間沒有明顯外傷,
但車禍隔天開始有肩頸疼痛合併手麻的症狀,
車禍後第六天有去醫院就診,
診斷是頸椎因車禍挫傷併左前臂麻痺。
慰問:
車禍隔天友人A有電話關心,
第5天有帶著禮物去對方家拜訪,
並詢問對方關於和解,
對方是大卡車司機月薪約60000,ꔊ 他希望賠償3個月的薪水,也就是18萬,
但對方老闆只報對低薪資,其他給現金,
而且也沒有幫他保勞保。
賠償爭議:
事發第12天,
友人A有請他提供任何薪資證明以及醫生診斷證明需3個月復元時間,
友人A就會賠償他,
但對方表示他沒有薪資證明,醫生也不會開診斷評估給他,
友人A就跟他說不然就等療程到一個段落,
且車禍鑑定報告出來以後再來談賠償事宜,
但對方說他不想等那麼久,他希望雙方各提一個數字,
想當然爾,雙方數字喬不攏,
對方威脅要告友人A傷害罪。
友人不是不願意賠,只是希望賠的合理
『賠償總金額 = 賠償薪資 * 月份』要有所本,
而不是漫天喊價。
疑問是:
1. 友人A頸椎挫傷但無明顯外傷,這樣告對方傷害是否會成立?
而診斷書時間點在事故6天後,是否會被認為無關?
2. 倘若雙方互告傷害成立,
法官是否會因為傷害的程度有不同的罰鍰,
金額是否會差很大?
如果對方被罰得相對較少,是否就沒辦法抑制他以刑逼民?
3. 是否要等療程結束,車禍鑑定,還是直接請求調解?
(但是目前是對方急著要求償、卻又不提供相關薪資證據和醫療診斷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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