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非常疑惑~毫無天裡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日前發生車禍~小弟綠燈直行車經過十字路口沒超速也沒闖紅燈​~對向汽車綠燈車道要左轉彎~汽車因要轉彎擋到機車直行路線~小​弟因閃避前車轉彎~撞上同向電動醫療四輪電動車(小弟沒超速因為​車子沒倒地)~導致76歲老人家倒地重傷不治~全案經過地檢署告​發~我把事由跟檢察官說~居然得到回應是~汽車並沒違規~這社會​真的生病了嗎~汽車號誌沒轉向燈號誌~過雙黃線在中心處~還有醫療用​的電動車~並非道路上使用~而開上道路~我按照交通規定駕駛~居​然檢察官說汽車並無違規~這個社會真的生病了~麻煩幫忙轉貼環我​個公道路口也調到監視錄影器(2邊都是綠燈)~汽車經過十字路口好像未打方向燈~車頭已過我方快車道(我是行駛機車道)這樣對方沒錯嗎??還有醫療用的電動車~政府不是有明文規定~禁止行駛一般道路~只准行駛公園廣場由客休息區車禍至今非常疑惑~汽車沒錯??醫療用電動車沒錯???2011-07-2001:06:42補充檢察官說對方汽車有暫停禮讓~認為對方無關事故關係(但是汽車駛入我方快車道)這樣閃避他真的沒事!!讓我真的好疑惑?...Showmore

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7-24
同一問題被移除兩次了希望不要有第三次前提打錯,可以用補充的方式更正按照發問者的敘述,錯的確在發問者身上號誌路口,不一定都有左轉專用號誌,所以若沒有左轉專用號誌,汽車本來就可至道路中心待轉,這並無問題。行經路口,不是只要不超速就好,應該是要「減速慢行」,對方左轉,且已經停下來禮讓,表示對方車速不快,若對方車已影響發問者的前進,發問者理應煞停,確定不影響旁邊車輛後,在繞過續進,而發問者閃避撞傷他人,此若非未注意旁邊車輛,就是車速太快,當然該負肇事責任。個人不確定是否有法令規定電動車不可在路上行駛,但很簡單的一個邏輯,若不能在路上行駛,那這些電動車怎麼去「公園廣場由客休息區」,用卡車把電動車載到那些地方,老人家在自己坐計程車到公園去騎嗎?即便有行政法規定電動車不能在馬路上行駛,發問者還是得負肇事責任,舉例來說,有人騎了一頭牛在路邊慢慢逛,你也不可能把他撞死卻無責任,這是一樣的道理。...Showmore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7-21
單純的轉向疏失.....但...您一定聽不下去....問題大概又會移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