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未成功 - 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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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大大,本人停放在路旁的轎車,被酒測值0.63且駕駛農用無車牌拼裝車撞擊,路邊無紅線無白線,且酒駕已被移送~有做筆錄~送經調解委員會,第一次未到,第二次~第三次均未調解成功,對方每次調解都反咬我,要修車時未告知,但身為被害人的我,一直被唸...........明明就有告知,而且之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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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12-16
依提意:一、對方酒駕農用無車牌拼裝車,撞擊到你停在路邊的轎車,已符合刑法第185-3條規定的公共危險罪,當然是要被移送法辦的。但其撞壞你的轎車,因屬過失的行為,刑法第354條毀損罪,並不罰過失行為,所以這部分只是損害賠償的責任而已,不能提刑事毀損罪告訴。二、有關賠償部分,應該��
George avatarGeorge2010-12-18
請問各位大大,那我如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該如得知刑事訴訟的時間呢?謝謝各位大大!
Kyle avatarKyle2010-12-15
完全認同003簡任官回答!!!!
Kyle avatarKyle2010-12-18
直接提民事訴訟.....肇事者酒駕在先毀損他人財產也是事實.....且一開始他就沒誠意調解...況且處在必須用車狀況修車頂多也只是拿維修紀錄還有當時估價單給他看當時有報警處理應該都有先拍照..看了就知道了通知是用電話的話可以調閱通聯記錄其實如果你有任何需要用車因素例如無法上班的交通費因�
Yuri avatarYuri2010-12-17
修車沒告知對方,事後容易產生價格上的爭議。通常都會建議修車前,通知對方是否要一同去修車廠估價,或者到對方認識的修車廠,以免爭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2-15
本來修車就不用告知,只要有收據單或評價單再向他索取應有的賠償。提供給你免費法律專線,省080免費法律諮詢﹙時間:早上8點~晚上12點﹚﹙本諮詢不收費﹚0809-0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