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車損賠償相關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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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車被撞,被撞當天路上很多車輛,我的車子被外側車道強擠,導致我的車身由中間車道稍微橫越內車道,但是車子是靜止不動的狀態,肇事車子由內車道撞到我左側前門及照後鏡。警察來現場後沒有做肇事鑑定,對方願意和解,警方那邊有和解紀錄,在和解紀錄中有提到對方需賠償我車損修復的所有費用,當下我有告知對方我要回原廠,對方也答應了,沒有記錄在和解書中,現在對方又不同意我回原廠了。問題一:找尋維修廠是否能由我決定?還是對方有決定權?問題二:請問賠償真的談不攏,上調解或法院,我是否還能依和解書內容取得所有車損全額的金額?還是會被打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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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4-01-07
1.警察連現場都没有做紀錄?(一般至少會製現場關係圖),如果没有,在和解書上一定有相關記載,可以申請肇事任鑑定,等鑑定告出來後可以申請調解或帶你的調解書到各你住地附近的週解委員會去詢問。2.對方應該没有保第三責任的財險吧!如果有,可以請他找保險人員來負責理賠;没有的話,他有責任將你的車回復到原狀,當然維修廠是由對方決定,但還是得由你同意,況且他有答應,你可以回去找一下幫你紀錄的警員,他應該有聽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