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一定要這樣理賠嗎??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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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車停在路旁準備迴轉,對方與我同向直行,距離至少有50公尺,我迴轉到中心線(虛線)時,機車撞到我駕駛座的車輪,對方的駕駛受外傷,乘客右腳的小拇指骨折。已經過兩次調解,對方堅持要我們陪36萬,最後送上法庭。目前在檢察官審問時,檢察官提出我是否願意以10萬和解,因為我想得到一個公道,不想讓對方獅子大開口得到便宜,因為我也有損失,且對方是撞到我駕駛座這邊,我車頭已在中心不過前輪沒過,是因為當時緊張,無心移動到車子。
試問各位:我一定是輸的一方嗎??有人勸我就以10萬和解,可是我心裡的就是有點不服??? 現在的我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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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05-11-18
按照個人經驗及你的簡單描述,因你的車前輪尚未過中心線,且撞擊點在你駕駛座左側(即車輛前半部),如果你所在車道是快車道的話,那麼肇事責任起碼各負一半,因為距離50公尺,以市區最低時速40公里計算,對方車輛應於五秒左右到達與你平行的位置,而你是轉彎車,理應讓直行車先行(不管對方是何種車輛)。如果不是在快車道的話,那你贏的機率當然不大。檢察官既然建議你10萬元和解,那有可能就合理的賠償金額,若你仍無法接受,建議先花3000元聲請鑑定,鑑定結果假使你的肇事責任比較大的話,再依檢察官的建議10萬元和解。
Erin avatarErin2005-11-15
為什麼不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明年保費頂多增加個幾仟元...而且有專人處理,對方一定想多拿錢...保險公司一定不想給錢...就交給他們去爭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