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2方都可提告?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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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話短說好了我酒駕0.40騎機車騎在機慢車道上那時候是綠燈而且我是直行車對方雙載紅燈右轉於是車禍便發生了對方需住院而我是皮肉傷這期間我也都很有誠意去醫院探視對方並且買可以補血的藥品給對方對方在要出院前2天打給我跟我說醫藥費是6萬7問我要如何處理我說好我付沒隔幾分鐘又打來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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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0-10-14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長話短說好了我酒駕0.40騎機車依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35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
Kama avatarKama2010-10-17
1可能的情形,雙方同為肇事因素50%,或對方肇事主因60%-70%,你30-40%2雙方都有受傷,也都有責任,都可以成立3強制險部份,保險公司,將來總計賠出的錢,會依責任比例向你追償。4你付的錢,可以當你將來賠償的一部份